服务条款

 

     

  朝阳新理念旅行社有限公司是经辽宁省旅游局审核批准、从事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。公司由具有多年丰富旅游经验,本社以国内长、短线旅游业务为主,以团队、散客为主要经营形式,兼顾地接经营。

 

1:不搞任何形式的承包挂靠、超范围经营、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许可证,不使用“黑车”、“黑导游”;

2:与信誉好的旅行社、饭店、餐厅、景点、汽车公司、商店和导游员合同,规范服务流程;

3:不搞“零团费”、“负团费”等低于成本的经营;

4:与消费者签订由市旅游局和市工商局联合退出的旅游合同,明确旅行价格、旅行包含内容;旅游广告宣传真实有效,对旅游线路、时间、价格表达清楚,不使用不实之词诱导消费者。

5:不组织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;不使用带有不实之词的广告诱导消费者,与消费者签订正式旅游合同。